寶光股份獨立董事關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更新時間:2018-03-12
作者:寶光 瀏覽次數: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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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關于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相關議案的獨立意見
根據《關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上市公司治理準則》、《公司章程》相關規定,作為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的獨立董事,本著認真、負責的精神,針對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所審議的相關議案發表獨立意見如下:
一、《關于制定并實施< 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進行了認真審閱,認為新制定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符合公司實際情況,體現責、權、利一致的原則,進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實施《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能更好地激勵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管人員勤勉盡責,積極推動公司內部體系建設,為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繼續作出最大努力。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我們同意制定并實施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并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二、《關于調整董事、監事薪酬(津貼)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此次對公司董事、監事薪酬(津貼)的調整,符合新擬定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綜合考慮了行業、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薪酬標準,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及董事、監事人員的職責。能更好地激勵公司董事、監事勤勉盡責,積極推動公司內部體系建設,為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繼續作出最大努力。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
審議此議案的子議案時,相關關聯董事均回避表決,董事會審議程序合法有效。我們同意對公司董事、監事薪酬(津貼)進行調整,并同意將此議案提交公司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
三、《關于調整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我們認為此次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的調整,符合新擬定的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薪酬及考核管理制度》,綜合考慮了行業、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薪酬標準,公司實際經營情況及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能更好地激勵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勤勉盡責,調動公司高級管理人員積極性和創造性,有利于促進公司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董事會審議程序合法有效。我們同意對公司高級管理人員薪酬進行調整。
四、《關于制定<2018 年度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方案>的議案》的獨立意見
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我們對董事會制定的《2018年度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方案》進行了認真審閱,認為該方案的制定結合了高級管理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和財務總監)的職責,實施該方案能更好地激勵公司高級管理人員忠實履行職責,勤勉高效地工作,有利于公司核心管理人員更好的完成公司董事會批準的2018年度經營管理目標。不存在損害公司及股東利益的情況,董事會審議程序合法有效。我們同意制定并實施公司《2018年度高級管理人員績效考核方案》。
獨立董事(簽名) :袁大陸、王冬、丁巖林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