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34 寶光股份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核查結果暨復牌公告
更新時間:2015-07-26
作者:寶光 瀏覽次數: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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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379 證券簡稱:寶光股份 公告編號:2015-34
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核查結果暨復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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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異常波動的具體情況
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16日、17日、20日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格漲幅偏離值累計超過20%,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交易規則》的有關規定,已構成股票交易異常波動。
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的要求,公司股票于2015年7月21日起停牌,公司就股票交易異常波動情況進行了必要的核查。目前公司相關核查已完畢,現將結果予以公告。
二、公司關注并核實的相關情況
1、經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經營活動正常,不存在其他影響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其它需要更正、補充之處。
2、經公司自查和問詢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截至2015年7月21日,公司、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除已披露的事項外,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資產重組、發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購、債務重組、業務重組、資產剝離和資產注入等重大事項。
3、未發現近期公共傳媒報道了可能或已經對本公司股票交易價格產生較大
影響的未公開重大信息;
4、2015年7月21日,公司收悉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調查通知書》(陜證調查字2015009號):因涉嫌違反證券法律法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的有關規定,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決定對公司立案調查。(具體內容見公司同日披露的2015-35號公告)。
除上述事項外,本公司、控股股東和實際控制人不存在關于本公司的應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項。
三、是否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說明
公司董事會確認,除前述涉及的披露事項外,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截止本公告發布之日,本公司不存在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項或與該事項有關的籌劃、商談、意向、協議等,董事會也未獲悉本公司有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規定應披露而未披露的、對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種交易價格產生較大影響的信息。
四、公司股票復牌及風險提示
按照上海證券交易所相關要求,公司已完成了必要的核查、詢證。經申請,公司股票將于2015年7月22日起復牌。
公司鄭重提醒廣大投資者理性投資,注意風險。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披露媒體《中國證券報》、《證券時報》以及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為準,公司將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要求,認真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會
2015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