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28 寶光股份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更新時間:2019-12-26
作者:寶光 瀏覽次數: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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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代碼:600379 證券簡稱:寶光股份 編號:2019-28
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于2019年12月10日以書面、電子郵件和電話方式通知全體董事,并于2019年12月13日以通訊表決的方式召開。會議應出席董事7人,實際出席董事7人。本次會議的召集、召開和審議表決程序符合《公司法》、《證券法》等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的規定,會議形成的決議合法有效。本次會議由董事長李軍望先生召集并主持,采用記名投票方式,審議并通過了如下議案:
一、 審議通過《關于補充增加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議案》
2019年4月9日,公司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四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確認2018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及預計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金額的議案》,2019年5月28日,該議案經公司2018年年度股東大會審議通過。在實際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市場變化及業務需要,公司需補充增加預計與關聯方的日常關聯交易額度,具體情況詳見公司同日發布的《關于補充增加2019年度日常關聯交易預計額度的公告》(2019-29號)。
審議該議案時,關聯董事李軍望先生、劉武周先生回避表決,由非關聯方董事進行表決。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進行了事前認可并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該議案無需提交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表決結果:5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董事李軍望先生,劉武周先生回避。
二、 審議通過《關于聘任總法律顧問的議案》
為完善公司治理,在涉及法律問題事項決策的事前、事中規避法律風險,依據《公司章程》,經公司經理班子討論,公司總經理提名,董事會決定聘任公司董事會秘書原瑞濤先生擔任公司總法律顧問,分管公司涉及法律事務方面的工作,聘期同公司第六屆董事會任期一致。
公司獨立董事對該事項發表了同意的獨立意見。具體內容詳見公司同日發布的《關于聘任總法律顧問的公告》(2019-30號)。
表決結果:7票同意,0票反對,0票棄權
特此公告。
陜西寶光真空電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9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