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文件
國資廳發研究〔2012〕49號
關于成立國資委中央企業社會責任
指導委員會的通知
各中央企業,委內各廳局:
為進一步加強對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指導,推動中央企業更好地履行社會責任,決定成立國資委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指導委員會(以下簡稱指導委員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在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領導下,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有關精神,研究審議國資委及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重大問題和事項;研究制定國資委推進社會責任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制定國資委推進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戰略、規劃和年度計劃;指導中央企業建立完善社會責任工作體制和制度。
二、指導委員會的組成
主 任:邵 寧 國資委副主任
副主任:彭華崗 國資委研究局局長
成 員:楚序平 國資委研究局副局長
劉玉岐 國資委規劃發展局副局長
廖家生 國資委財務監督與考核評價局副局長
李燕斌 國資委企業分配局副局長
段曉鋒 國資委綜合局副局長
韓 天 國資委宣傳工作局副局長
張相紅 國資委群眾工作局副局長
三、工作機構及職責
指導委員會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研究局。指導委員會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資委和國資委黨委關于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的各項部署和指導委員會的各項工作要求,負責指導推動中央企業社會責任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彭華崗同志兼任。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辦公廳
二O一二年五月十八日